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来源: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3/t20      阅读:59次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农村可再生能源数据。

  2.农业资源环境数据。

  3.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

  以上统计调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时间节点

  各市州局于2023年4月6日前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汇总表的EXCEL版(见附件1、2)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的WPS版(或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的WPS版(或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于2023年4月20日前在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向省级报送数据。

  三、有关要求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业务统计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三专一制”工作机制(专题会议、专门方案、专项检查,台账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要提高政治意识、树牢统计法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切实强化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数据质量关口,注重各类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确保数据填报准确无误。做好数据分析,拓展数据运用,将数据统计与推进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员保障上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单位承接、有专人从事,并做好其他必要保障工作。省市县三级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省级将组织专项培训(另行通知),市级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县级重点对调查对象(农民、主体)开展培训。可以数据统计为重点,同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业务水平提升推动数据统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陈平(0731—82214331,材料收集,邮箱snytzhc@163.com),刘长宏(0731—82214332,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统计答疑),陈璐(0731—82214331,农膜回收数据统计答疑);省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卜静波(0731—82213584,农村可再生能源数据统计答疑)。

  附件:1.2022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境统计汇总表;

        2.2022年度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汇总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2:农业资源环境统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