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8日       来源:产业政策处      阅读:121次

关于开展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产业〔2020〕309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二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并对第一批、第四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第七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办法》第七、八、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长沙市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8家,其他市州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4家。 
    (二)申报第二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应符合《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新申报企业。各市州工信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核,在企业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确认,并行文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市工业设计协会可向市州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按属地化原则统筹上报。 
    (二)复核企业。申请复核的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2)向企业所在市州工信局提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市州工信局认真审核并填写评价意见和盖章后报省工信厅。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第七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第二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的有关条件编制申报材料。 
    (三)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办法》附件2、附件4)。 
    四、其它事项 
    (一)按照《通知》要求,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优先推荐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的优质企业。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请市州工信局将上报文件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张建军 
    电  话:0731-88955370 
    邮  箱:hncy82212962@126.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邮编 410004 

    附件:1.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第一批、第四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