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厅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来源:行业党委办公室      阅读:92次

厅属各社会组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蔓延,我省防控形势严峻,不容松懈。为严格落实湖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响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的号召,进一步做好厅属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科技厅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持续强化内部防控措施,履行社会组织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社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抓,不麻痹、不厌战、不松懈,毫不放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有序,坚决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因时因势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开展。各社会组织要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稳步开展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一是确保开展各类活动时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社会组织举办节庆展会、研讨会、论坛、培训、会员大会等聚集性活动时,应按照各园区、街道新冠疫情防控单位有关工作指引有序开展,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参加活动人数,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暂不召开大型活动;社会组织届满到期,可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举行换届活动;确实需要举办活动的,必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参加活动人数,尽量不聚餐;二是严防境外输入。社会组织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时,应采取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加强出入境人员管理和核查工作,建议尽量避免人员国际间流动。

三、依法有序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一是积极宣传和引导会员单位落实防控责任,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二是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倡导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稳定,及时了解和反映各行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积极配合园区、街道及社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宣传社区防控指引,开展心理纾困活动,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四是严格执行各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坚决防止输入性病例,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加强规范化建设。

四、持续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验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试金石。要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全面落实基层党建标准化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和引领党员群众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考中当先锋、打头阵、作表率,以党建引领推动做好相关任务,以实际行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中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